中共揭阳市蓝城区委“两学一做”
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
关于进一步推动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
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
各镇(街道、农场)党(工)委、区直各单位党组织,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各党支部:
根据市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推动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》(揭学组电〔2016〕16号)要求,为扩大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平台的教育效果和影响面,服务广大党员干部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的交流与学习,现将进一步推动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微信公众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广泛发动关注
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微信公众平台是揭阳市委组织部唯一对外发布党建资讯的微信平台,不定期以图文、语音、视频等方式推送揭阳党建资讯、组织工作和党员教育资讯等,并开设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专栏,广大党员干部可以通过手机进行学习教育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平台。各镇(街道、农场)和区直各单位党员、农村党员干部要点击关注。
二、强化跟踪督查。
各级党组织要把关注学习作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,强化党员干部关注量、关注度的跟踪督查,对关注学习的党员干部进行登记造册(姓名+微信昵称+手机号码)(参考附件1),并于10月8日前报区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。
三、及时报送动态。
各单位要及时向区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供本单位党建和组织工作的动态资讯。有关资料请以电子文字稿形式(附2-3张图片)发送到电子邮箱:jylclxyz @126.com。
附件1: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党员干部造册登记表
附件2:添加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微信平台方法
中共揭阳市蓝城区委“两学一做”
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
2016年9月28日
附件1:
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党员干部造册登记表
单位名称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姓名 |
微信昵称 |
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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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注:请于10月8日(星期六)前报区委 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,邮箱:jylcl****@126.com。
附件2:
添加关注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微信平台方法
方法一:
打开手机微信→点击下面“发现”菜单→点击“扫一扫”扫描下方二维码→点击“关注”添加“揭阳党员远教”公众号。
方法二:
打开手机微信→搜索“揭阳党员远教”→点击加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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